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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撤销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6-11-02浏览量:

在2025-2026学年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统计上报及拟公示工作中,我院上报及拟公示的名单中,以下同学因教师教育课程考核未达标、相关课程学分未修满、单科课程成绩不合格、休学与留级的情况,被认定不符合取得教师资格的学业前置条件,故撤销相关同学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具体如下:

戴艺 (证书编号:202610580344401810)

许晓祥(证书编号:202610580344401799)

陈梓鹏(证书编号:202610580344401819)

金姝瑶(证书编号:202610580344401652)

石结培(证书编号:202610580344401656)

在公示期间,对结果有异议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对超出公示时间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2日-12月1日

联系人:余老师

办公地点:音乐楼106室 

联系电话:2716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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