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逸飞(学号:202324151411),男,音乐学院2023级音乐学4班学生。该生未经批准自2024年2月26日至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未办理请假手续,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根据《肇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肇学院〔2021〕71号)第十条第三款、第十三至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五至六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第九十二至九十三条规定,以及《肇庆学院本科生提前毕业和延长修业期暂行办法》(肇学院〔2021〕71号)第八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提报名单,教务处核实并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决定对冯逸飞同学作退学处理。
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6日止,公示期10天。
学生如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处理决定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