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音乐学院课室日常(指校历规定的教学周)与假期(指周六日、公共假期及寒暑假)的使用与管理,充分发挥课室的功能,达到“服务教学、管用结合”的目的,特制定课室使用与管理办法。
一、课室管理范围与管理部门
1、本规定所指的课室管理范围:音乐楼201、202、205、301、302、303、304、305、307、课室,艺术大楼101、104、107、108、112、113、114、314、315、514、515课室。
2、音乐学院负责全院课室日常的教学安排使用及管理。
3、后勤管理处负责所有课室及过道的风扇、照明、线路的修缮和卫生清洁。
4、资产管理处负责课室多媒体设备和其它教学设备的维护。
5、课室使用要如实认真填写《音乐学院实验分室工作日志》。
二、日常教学活动的课室使用
1、音乐学院安排琴房管理员负责课室门的开关工作,上课前15分钟开门,下课后30分钟内关门,关门前要检查室内所有设备是否完好正常,确保关电、关窗。做好使用记录。
2、实验室安排专人负责课室多媒体设备的日常检查,每个班级指定1-2名班干部经培训后作为多媒体管理员,按要求协助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多媒体设备的开关和管理,如发现设备出现问题,须及时处理或报修,保证教学顺利进行,并做好记录。
3、如有课程调整或补课,须提前告知琴房管理员。
三、课室临时借用申请
1、课室作为学生上课的专用场所,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使用课室和课室的教学设备。
2、如需临时借用课室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按要求向学院实验室申请,经审批后,由班长或者多媒体管理员到琴房管理室办理借用手续。
3、临时借用课室,原则上不得使用多媒体设备,如确实需要,则需在申请中注明使用原由,并保证多媒体设备正常完好;如有损坏由借用者承担维修或设备更换费用。管理员须对使用后的课室和设备做仔细检查,并做好记录。
4、借用的个人或班级如不按照管理要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个月内禁止借用:
(1)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教学设备。
(2)违规操作导致课室设备损坏、发生故障。
(3)不按时归还,影响后续上课。
(4)使用结束不向管理员报告,不关门窗。
(5)不清理垃圾,破坏室内整洁。
音乐学院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