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室须按时正常开放,并有专人管理,保证图书资料的正常借阅,为教学和科研服务。 二、资料室所有资料只对本院教职工借阅。 三、借阅资料须办理借阅手续。四、特殊情况下学生需借阅资料的由指导老师办理借阅手续。五、借书数量(包括音响视频制品)每人每次不得超过5本(套),借期不得超过3个月。六、损坏或丢失的图书或资料要照价赔偿。七、图书管理人员须对所有图书资料进行科学分类、编目和登记,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八、图书资料室为无烟、无火重地,应注意资料通风、防火、防潮。借阅人员均不得在资料室抽烟或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音乐学院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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