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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厅文明安全使用承诺书
2015-06-08 15:51  

申请人或申请单位在使音乐厅期间,承诺文明、安全的使用音乐厅,严格遵守《肇庆学院音乐厅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制止和整改在场演职人员和观众的不文明、不安全行为。如管理员发现有违反承若书内容的行为发生,有权停止活动的正常进行,直至整改完成。如违反承若书内容造成严重后果,则由承诺人承担安全责任,涉及赔偿的则由承诺人赔偿全部的损失。其中包括:

(一)未经允许不能随意搬动音乐厅内钢琴、合唱台、桌椅等物品。

(二)为保持场内安静,严禁7周岁以下观众入场,儿童专场除外。如无法确认儿童年龄,则身高120cm作为参考标准。

(三)严格控制在场人员数量,观众总数原则不超446人,后台演职人员不超100人。不在观众通道、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前堆放物品。不在音乐厅内增设移动座位、站位,如需增设移动座位、站位,应由申请人提前填写《音乐厅使用安全报备》(简称《安全报备》,下同)。使用结束后,需将音乐厅前后台桌椅摆放整齐。

(四)为保证音乐厅的清洁卫生,任何人不得在音乐厅(包括后台化妆间)内用餐和吸烟。

(五)音乐厅背景墙可张挂横幅、喷画,但是必须使用绳子拉紧,不准使用透明胶、双面胶、钉子;若张挂 3 米及以上高度的背景喷画,必须搭建铁架固定,总高不能超过5.5米。

(六)音乐厅内四周墙面、舞台边沿不准张贴任何装饰物,包括个人海报、气球等。

(七)灯光吊杆禁止挂横幅、气球等物体。

(八)音乐厅内不允许使用礼炮、礼花。

(九)不允许在场内使用单件超1500W的用电设备,其他外带设备总负荷不超4000W,超出部分需填写《安全报备》。

(十)申请人或单位应指定不少于6人作为活动临时安全员,对以上不文明、不安全行为及时的发现和制止,以及对音乐厅5个出入口进行管理,以保证在场人员数量不超员。安全员名单如下:

1. 2. 3. 4. 5. 6. 其他:

(十一)如在音乐厅举办重要活动需要落实安保、交通管制等措施,请申请人或单位自行与保卫处联系。

承诺人或单位: 有无安全报备情况:

联系人手机: 20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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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厅使用安全报备

报备内容:

报备人或单位: 担保人:

(*担保人为学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

20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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