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坦威三角钢琴是肇庆学院音乐学院2011年6月购置的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为保证使用率、完好率,根据《肇庆学院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明确施坦威三角钢琴管理责任人
施坦威三角钢琴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主管设备的副院长,第二责任人是物管员和音乐厅管理员。责任人应履行职责,落实本规定的有关要求。
二、设置专门的琴室
根据施坦威三角钢琴的保养需要,音乐学院在音乐厅后台专门设立一个可封闭的琴室,安装窗帘、卷闸门、抽湿机、空调机,放置温湿度计、灭火器,保证具备防尘、防潮、防火、防震功能,做到恒温恒湿。
琴室钥匙由办公室主任、音乐厅管理员保管,一般情况下由音乐厅管理员负责开门和关门;钢琴钥匙由学院办公室主任保管,负责开锁和上锁;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把钥匙交给学生使用。
三、组织专门的钢琴搬运人员
由于舞台和后台琴室之间具有级差,过道狭窄,钢琴在搬运过程中容易碰撞。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学院组织一个由8名学生组成的专职搬运队伍,经过培训后,专门负责施坦威三角钢琴的搬运工作。
四、制定严格的使用申请程序和要求
1、使用施坦威三角钢琴必须先提交申请。学院制定专门的申请表格,申请人需填写时间、使用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申请理由、使用人的弹奏水平等等。申请表先交给音乐厅管理员,确定活动排期没有冲突后,再交给学院主管设备的副院长审批,获得同意后方可使用。
2、施坦威三角钢琴的使用仅限于音乐学院教师举办个人专场音乐会,或者应邀来校举办学术音乐会、讲座的音乐人士使用。举行师生音乐会不得使用施坦威三角钢琴。
3、租用音乐厅的租场费不包含施坦威三角钢琴的使用费。
4、不允许校外其他单位、学生或者个人租用施坦威三角钢琴。
5、因调律或者保养需要时,可由音乐厅管理员指定专人使用施坦威三角钢琴。
五、明确告知使用人使用注意事项
申请获得批准后,音乐厅管理员有义务告知使用人有关施坦威三角钢琴的以下注意事项:
1、原则上不允许在一场晚会中频繁移动钢琴,尽可能保持原定位置不变;
2、使用结束后一个小时内,要联系管理员把钢琴安全移回琴室;
3、彩排和演出尽量安排在同一天内的两个连续时段进行;
4、禁止摆放水杯、锁匙、手机等物品在钢琴面上;
5、在演出的过程中如有观众献花,不允许将鲜花摆放在钢琴上;
6、使用前应由调律师先对其进行常规检查,确认设备正常后再使用。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管理员;
7、要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使用钢琴。
六、钢琴使用申请人的义务
1、申请人仅能在获得批准的时段内使用钢琴,不得擅自延长使用时间;
2、申请人在使用的时段内应主动承担施坦威钢琴的保管义务。如:避免他人触碰、击打、弹奏钢琴;
3、使用结束后,要用钢琴专用擦布擦除键盘等部位的手汗;
4、钢琴进出琴室时,申请人应全程在场;
5、使用完毕后请如实填写使用记录,如出现刮碰等情况还应有证明人签名;
6、出现非正常使用损坏,申请人需按有关规定赔偿。
本规定由肇庆学院音乐学院负责解释。
音乐学院
201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