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院发展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基层教学组织结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音乐学院基层教学单位进行调整,即以专业为基础建立系级基层教学单位,以课程为基础建立教研室,形成学院-系-教研室三级基层教学组织模式。具体设置如下:
一、成立音乐系、舞蹈系。音乐学、音乐表演两个专业归音乐系管理,舞蹈学专业归舞蹈系管理。
二、音乐系下设声乐教研室、钢琴教研室、器乐教研室、理论教研室;舞蹈系下设舞蹈教研室。
三、原声乐教学部、钢琴教学部、器乐教学部、理论教学部、舞蹈教学部自然撤销。
音乐学院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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