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5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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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学院音乐学院学生会工作制度
2012-04-15 00:00  

音乐学院学生会是在校团委、学生会和音乐学院党委、团委的指导下,积极地开展学生自管工作和组织学生活动的学生自治组织。是连接学校与同学们的重要桥梁。为了更好的发挥学生会“为同学服务,替领导分忧”的作用,提高学生会工作程序化、职能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此条例: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责任,高效,合理地开展工作,进而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2、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第一章  学生会工作准则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3、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应该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学院同学基础上。

4、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两者相互协调。

5、全体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院规院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6、 学生会干部要积极配合学院领导的工作,时刻谨记我是学生会一员,要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第二章  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会人员的积极性,让能力强、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的同学有更多的被提拔、中用的机会、提高学生会的整体战斗力,音乐学院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如下:

1、部长实行任期制,每年10月至第二年10月,依照任期内之表现经主席团建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团委书记决定解聘或续聘。

2、对有较大失职行为或无作为的干部受任期限制,经学生会主席团,团委书记同意并考虑合适人选后撤换。

3、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对部长负责,对不合格者,部长可想学生会人力资源部提议撤换,由主席团做出撤换与否的决定。

4、学生会干部在一个任期内无故缺勤达3次或请假达6次(不含公假),经主席团通过后,作自动退出处理。凡作自动退出的干部,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

5、一学期有二科以上重修者或未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者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情节严重者作劝退处理。

6、凡受学院公开处分、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社会道德规范以及党、团纪国法者,劝退处理。

第三章  学生会工作责任制度

学生会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明确分工,并做好相应记录,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

1办公室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要做好协调工作。同时学生会各部应积极服从办公室的调配。

2院学生会各部门应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配合我校及院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所有的学生会成员要对学院的学生工作负责,认清岗位,加强合作,一切以“服务同学”为基准,不得存在官僚主义。

3每次活动前一定要先递交申请书、计划书、经费预算,经审批后,学生会各部须无条件执行,活动结束后要写好总结上交。

4学生会各部门应积极主动、按时高效、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不推诿、不拖拉、不敷衍、不推卸责任。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在继承以前好做法基础上,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把活动搞得更有特色!

5学生会计划程序运作:

             辅导员---主席团---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成员

                   要做到团结、快速、紧密、有序。

第四章  学生会干部签到制度

   为了提高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保证各项学生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为干部评优提供必要依据,学生会干部签到制度如下:

1、  举行大型活动时,被安排的工作人员必须提前签到完毕,因故不能参加工作的,应自行找好替代人选,并及时上报办公室。

2、  因故不能参加活动工作者,应履行正规的请假手续(征得主席同意)。

3、  每次活动后必须签退。

4、  所有签到、签退一律不能代签,否则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5、  所有签到必须字迹工整,以便查阅及存档。

第五章  学生会会议制度

为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特对会议做如下规定:

1、学生会会议分主席团会议、学生会部长会议、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和内部民主生活例会等。

2、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每周星期二晚920召开。总结阶段工作,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各部部长向大会汇报本部近期开展及将要开展的有关工作情况。 

3、每月部长会议讨论学生会近期工作方向,讨论如何更好的完成校学生会安排的工作和更好地开展各部门的工作等。

4、各部门生活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以恰当的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融洽成员之间的关系,做到求同存异,努力建立集体主义气氛。

5、会议准时召开,会议均须记录、签到,实行部长点名制。开会时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早退。办公室每次都要记录会议出勤情况,因事未能出席会议者,须向办公室拿请假条经主席批准才能请假,会后补假无效,两次迟到按一次缺席处理,会议三次缺席按自行退出处理。

6、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

7、办公室做好例会会议制度,并作好存档;学生会部长会议、内部民主生活例会由各部门自行记录。

第六章  干部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明确新学年的工作目标、方向和重点,更好的提高干部的积极性、责任心和团队意识,使工作得以更好的开展,制定干部培训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学生会干部培训于每个学年第一学期初进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布置。

2、制定工作经验手册,发给干部学习,并积极组织考试。

3、组织经验研讨会,邀请历届干部开展交流会,传授工作经验。

4、开展礼仪培训,提高干部素质修养,塑造良好形象。

5、组织交谊舞培训,增强学生干部交际能力。

6、不定期组织学生干部对外交流,吸取更多经验,取长补短。

7、开展民主生活例会,增强干部的归属感,提高学生会凝聚力。

第七章  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使学生会干部及其工作有一客观的评价标准,做到奖惩分明,有章可循,特制定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对学生会的文件、会议记录、简报及其它形式的材料进行管理、分类、归档。对各项活动进行人员安排,并对各项工作进行综合总结。每月向主席办公会议汇报一次情况。

2、学生会档案分类:各级文件类、会议记录类、各级评优类、学生会工作计划类、学生会工作报告类、奖罚记录类、奖品、纪念品类、邀请函类,与外校交流资料、其它类别共十一类。

3、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每学期第三周必须递交一份本学期详细的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第十六周上交一份工作总结,每个月月底上交本月工作总结到办公室,每次大型活动后递交一份工作总结,作为学生会工作档案。

4、部长任期开始需递交一份工作计划书,任职期满后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述职报告,介绍任职期间的工作内容及经验、教训作为学生会工作档案保存。

5、学生会由于工作出色而获得集体的奖品、纪念品,作为成绩的体现,必须由办公室保管。

第八章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1、学生会经费实行钱、帐分管,经费由学生会理财小组掌管并负责,并定期向主席团钱账相核,对广大同学公开。理财小组成员由学生会主席团、生活部一名干部、办公室一名干部组成。

2、经费包括学生活动经费和赞助经费,所有经费由学生会理财小组管理,赞助经费将优先使用。

3、各部门开展任何活动必须先上交活动方案与经费预算到办公室。

4、经费申请书必须详细写明经费用途以及所需具体费用事项(如:5桶水×12元/桶=60元)。申请书要注明申请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经费申请书必须由学生会主席和其中一名副主席签名,叫理财小组处存档方可生效,若未经主席团同意预先使用经费,理财小组将不作报销。

6、若需要预支经费,必须用标准借据并按规范写好,交理财小组存档。活动结束当天起一个星期内需以收据清算报销,赎回借据。

7、每张收据背后应注明用途,经手人及证明人以及部长签名。报销前,应用胶水按规定把收据粘贴好,经主席审批签字后交理财小组出纳报销。

8、无特殊情况,活动结束当天起一个星期内完成报销工作。

9、无特殊情况,部长会议或每周例会办理经费申请以及报销。

10、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超支。若出现超支情况,必须经主席同意后才可报销。

附:音乐学院学生活动经费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第九章 学生会干部评优制度

凡是我院学生会在任学生干部,并且无受校院级处分,无欠学费记录,均可参加“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

1、评选时间:

“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工作积极分子”每学年的九月份评选一次。

2、评选办法:

(1)由人力资源部制定《肇庆学院音乐学院学生干部评优细则》,并印发给各参评干部统一填写、回收、计票。

(2)《评选细则》和选票上将体现自评和互评分数。

(3)按照参评人数的40%的比例评选出“学生工作积极分子”。

(4)在评选出来的“学生工作积极分子”中,分三种情况来考虑评选“优秀学生干部”:A:若期末考试各科都合格的人数占50%或以下,则合格的干部都可以评选为“优秀学生干部”;B:若期末考试各科都合格的人数占50%以上,则只能有50%的干部可评选为“优秀学生干部”;C:未能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可继续评为“学生工作积极分子”。

3、评选结果将在学院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书记以及政治辅导员审批。

4、对获奖干部颁发荣誉证书。

肇庆学院音乐学院学生会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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