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肇学院[2017]71号)第五条第三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提报名单,教务处核实并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决定对6名同学作退学处理。现对我院退学同学予以公示。
学生如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处理决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附件:退学学生名单
李国晗(学号:201424071434),男,音乐学院2017级音乐学专业4班学生。该生在基本学制学习期间,必修课和选修课累计不合格课程达45学分。
音乐学院
2020年11月29日